【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东省非广州户籍小孩,可在广州市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北京、辽宁、宁夏和新疆的户籍人员除外,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布)。
【办理方式】
需由监护人代为预约申请,并带申领人到窗口办理。
【受理部门】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办理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监护人证明材料可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监护关系材料可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或电子证照(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
年满16周岁居民: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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