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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附意见稿全文)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附意见稿全文)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目录》制订严格掌握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

  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的关系

  《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配套目录,也是《畜牧法》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

  《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关于狗是否列入畜禽管理

  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征求意见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提出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电话:010-59191471。

  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

  1、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广州表决通过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

  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增加了对公职人员的条款,规定公职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在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公职人员违反条例规定食用野生动物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后,移交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条例》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食用三类野生动物,包括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法律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管理的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人工种群,不适用本条例。

  对于条例施行前已合法以食用为目的人工繁育和人工饲养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并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来源:农业部、解放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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