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番禺区民办中小学分类招生对象
分类招生对象
(一)民办学校所在房地产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具有该小区房产的100%产权。
(二)学校(或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三)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
(四)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备注:注意事项
(一)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是否报读。
(二)错过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报名时间或在分类招生中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可参加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三)各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条件、要求及安排以各民办学校发布的《分类招生简章》为准,请广大家长提前登陆拟报读民办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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