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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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6号通告指出,对所有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州口岸入境的人员,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市外口岸入境来穗且来穗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的人员 ,其目的地为广州的,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并一律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月22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连续公布第6号、第7号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加强对境外来穗返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1至4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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