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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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跨年夜广州塔+琶醍+太古仓等公共场所没有大型群众性活动 2025年元旦将至,12月24日晚、12月25日及跨年夜,广州塔、琶醍、太古仓等公共场所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部门届时将视情对以上场所采取治安管控措施及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请市民群众留意相关官方发布,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2025年元旦将至,12月24日晚、12月25日及跨年夜,广州塔、琶醍、太古仓等公共场所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大型群众性活动。 公安部门届时将视情对以上场所采取治安管控措施及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请市民群众留意相关官方发布,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报考事宜 (一)报考条件 报名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同次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省级承办机构的一个考点报名,最多可报3个科目,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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