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5月04日
- 星期日
- 登录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如需咨询选房相关问题,可在周一至周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 020-22303683、020-22303684、020-22303685、020-22303686、020-22303687、020-22303688、020-22620071、020-22620072。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公告》(以下简称《销售公告》),现将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已加载全部内容
已经没有更多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