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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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粤府办[2023] 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3] 261号) 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但在2023年8月11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如需咨询选房相关问题,可在周一至周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 020-22303683、020-22303684、020-22303685、020-22303686、020-22303687、020-22303688、020-22620071、020-226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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