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花都区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招生政策
一、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属政策内拆迁户的,可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统筹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狮岭镇区域统筹生具体包括:
第一批: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户籍,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具有花都区非狮岭镇户籍。父母在狮岭镇辖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满一年(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以上,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父母在狮岭镇辖区经商、务工并居住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拆迁户需要就近入学(凭工商执照、劳动合同、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拆迁协议等为依据)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在公办学校学位能满足本区户籍统筹生的条件下,具有广州市非花都区户籍,父母在狮岭镇拥有房产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确需在狮岭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可提交申请,视学位情况酌情安排,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报名及资料提交
(一)符合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准备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按实际居住地填写,申请统筹时需提交有效的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后,家长按规定的时间(5月14日至15日、5月19日至20日)提供“资料清单”中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的将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2020年狮岭镇区域统筹生资料清单(见附件)
特别说明: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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