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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肺炎疫情期间缴存人未能及时办理提取的怎么办?

   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及时办理提取的,如何解决?   答:可延期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

  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及时办理提取的,如何解决?

  答:可延期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

  受疫情影响,单位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答: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视同连续缴存。

  受疫情影响,单位缴存困难的如何处理?

  答: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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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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