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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 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一览

  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 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指导思想

  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教师培训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引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以下简称“教师”)线上培训平稳、有序、规范开展,提升线上培训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和能力提升两不误。

  基本原则

  (一)急需性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应着眼于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学技术难题,服务于教师提升在线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与水平,为保证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用性原则。

  为满足“停课不停学”的需要,立足于实用管用,从教学实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在线教学技术技能、示范课程等方面对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三)有效性原则。

  构建完善的线上培训技术系统,创设优良的线上培训环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引导教师参加线上培训,完善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实施建议

   (一)培训安排科学化、合理化。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有关高校在不降低教师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模式,将网络研修培训时间尽可能调整到上半年开展,同时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将部分集中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培训。可实时开展在线培训需求调研,科学调整设计培训课程,做好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有机衔接,搭建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教师培训立体网。要明确培训工作时间表,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二)培训内容实用化、有效化。

  高校要在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需要,从加强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的角度出发,及时调整优化本地、本校的教师培训方案,坚持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结合不同学科、学段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开展网络平台使用方法、卫生防疫、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在线教研科研等应急培训,聚焦与在线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实践应用培训,将师生心理疏导、视力保护、信息安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线上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研修平台及课程资源正规化、专业化。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严把研修平台、课程资源遴选关。承担网络研修的机构应具有网络研修资质,研修平台功能完善,系统运行稳定,应优先选择承担过国家级、省级教师网络研修项目且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优质培训机构。要严把课程质量关,加强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课程资源的内容审查。对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民族宗教,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严格进行审查把关,禁止出现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内容;禁止内容粗糙、品质低劣的课程资源进入使用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可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中央电教馆)、中国教育学会、国家开放大学在线师训平台、京师在线网站(北京师范大学)等高质量正规的课程学习资源开展培训。

   (四)培训管理全程化、立体化。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的特殊形势,制定完善的线上培训管理和教学服务标准体系,明晰线上培训各个阶段的教学环节、内容流程及操作标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培训管理小组、教学辅导小组、技术服务小组在内的管理服务团队。要会同线上培训服务平台,结合备课、上课、评课和班级管理等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研修形式,培训过程要突出教师参与,采用任务驱动和注重成果生成的网络研修形式。通过网络研修平台,采取技能训练、案例研究、专题研讨、同课异构、同行评价、专家与培训者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线上教育教学技能。采取诊断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行动研究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网络研修活动,着力帮助教师解决线上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确保网络研修的高质量实施。

   (五)评价反馈机制多元化、常态化。

  已经或计划开展在线培训的地区、高校,要建立多元化的线上培训反馈、评价机制,制定详细的训前、训中、训后服务体系。要督促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提供方通过多种形式,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要建立应对危机及意外事故的预案措施,建立多系统数据自动更新与同步备份机制,对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黑客、病毒攻击、电力中断、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培训的安全、顺利实施。要重视培训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设,通过完善评估手段,从培训设计、培训资源、培训实施、培训平台、培训效果等多个维度分类开展满意度评估,注重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采用机构自评,学员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多元化绩效评价。

   (六)学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仍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培训项目由各承训高校按类型分别报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中心两办”),由“三中心两办”汇总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培训活动的审核及组织实施。教师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参加的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研修,继续教育学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继〔2013〕2号)执行,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按“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进行学时审核登记,并可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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