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政策为《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内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截至3月12日),尚未正式实施,最终实施方案请留意更新。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在属地区范围内、按照属地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