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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期间公积金缴纳延迟对贷款有没有影响?

  广州疫情期间公积金缴纳延迟对贷款有没有影响?   网友问题:   本人所在公司公积金缴纳一直都延后一个月,故最新缴纳的公积金时间为2020年1月,缴纳款项对应时间为2019年12月。目前政府发文规定,企业可以延迟到2020年6月之后缴纳公积金,恰好本月我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咨询公积金现场办事人员及12345,对于延迟缴纳对贷款影响无明确规定,但极有可能会影响贷款审批,建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尽快明确细则。

  广州疫情期间公积金缴纳延迟对贷款有没有影响?

  网友问题:

  本人所在公司公积金缴纳一直都延后一个月,故最新缴纳的公积金时间为2020年1月,缴纳款项对应时间为2019年12月。目前政府发文规定,企业可以延迟到2020年6月之后缴纳公积金,恰好本月我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咨询公积金现场办事人员及12345,对于延迟缴纳对贷款影响无明确规定,但极有可能会影响贷款审批,建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尽快明确细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1.若单位最后一次缴存的月份距离申请贷款的月份未超过两个月,例如3月份申请贷款,单位公积金已经连续缴存到1月份,只有2月、3月尚未汇缴,则职工可以先申请贷款。

  2.若最后一次缴存的月份距离申请贷款的月份超过两个月,如3月份申请贷款,公积金只缴存到上一年12月,则暂不能申请贷款,需要单位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0〕1号)和政策解读的要求缴存了受影响月份公积金后方可申请贷款,若属于缓缴情形的,还需按规定申请缓缴并在贷款时提供证明材料。

  3.若申请贷款时最后一次缴存的月份距离申请贷款的月份未超过两个月,但审批过程中超出,例如3月30日申请贷款,单位已经缴存到1月,但中心在4月1日审批,已经超过两个月,则需参照上述第2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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