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广州生育津贴差额怎么算?职工产假多少天?
1、生育津贴是不是用来发放产假工资?
2、如果公司已给员工发放了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申领下来之后是否归公司?(前提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
3、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广州的职工,,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假是98天吗?还是128天?
广州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回复:您好,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保支付产假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另外发工资了,但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国家、省、市对生育休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作出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