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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六区咪表停车优惠政策一览

  《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日前印发,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每个工作日7点30分至21点30分、非工作日10点至21点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以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

  《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日前印发,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每个工作日7点30分至21点30分、非工作日10点至21点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以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

  广州中心六区咪表停车优惠政策

  (一)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的,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但停车时长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二)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此外,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非重点区域全天准停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车时长不超过1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但是,如前述两类车辆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的,应当按照本收费标准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三)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费。若停放在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上的,使用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五)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免于支付当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推行停车信用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在停车行为结束后应及时缴清费用。有未缴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记录的车辆,不享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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