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5日清明节,广州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拓展:广州限行处罚规定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执法。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自然日,下同),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每次违反规定行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