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且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 在海珠区就业(创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缴纳。
来穗人员:
是指具有外地户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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