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补充加分
类别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备注 |
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 | 我区居住时长 | 持在增城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加3分,不足1年的不算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 | 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数据为准,由区来穗局负责审核。 |
提示:
积分申请或调整被正式受理后,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积分申请办理的进度情况和积分结果。
申请人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应在积分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核查,并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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