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居住登记的,受理机构工作人员自数据转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广州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注明:
1.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2.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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