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可定点医院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小点)、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 (中医) 、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
城乡居民医保可定点医院
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学生参保人应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大点)。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
注:专科医院无需选点即可享受医保报销。
办理材料
1、社保卡(医保卡);
2、有效身份证件;
3、近1年彩色小1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每年1月1日起可重新选点。不想变更医保定点的参保人,可不用重新选,新年度里直接去原来的选点就医即可。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在“广州医保”公众号“医保服务”菜单栏里找到“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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