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出5000套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10月16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5000套,分布在6个区,共48个房源点。其中,番禺区1907套,白云区1573套,黄埔区943套,天河区469套,荔湾区42套,海珠区66套,户型方面,一房391套,一房一厅1489套,二房一厅2695套,三房一厅425套。房源情况详见附件2。
分配对象
2025年11月6日前(含当日,即意向登记结束前)进入轮候册,并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可参与本次分配。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电脑摇号随机配房:
01、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分配对象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即接受更小户型),即:4人户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二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分配对象自愿选择参加配租匹配户型以下户型的,需要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在首个租赁期内,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
其中,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
02、按次序分配原则
按照以下先后顺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分配次序:
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其他优先分配对象;
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分配顺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之间按其所在轮候册的序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先后确定分配次序。
备注:涉军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其他优先分配对象包括:(1)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2)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3)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4)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5)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6)离婚妇女或丧偶妇女;(7)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8)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成年未婚孤儿;(9)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0)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分配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1)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12)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03、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48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房源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可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04、无障碍适老化原则
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现场及网上看房
样板房开放
本次将在房源较为集中的19个房源点开放样板房。样板房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市民可于样板房开放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壹宜居”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
网上看房
市民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壹宜居”进行VR看房(部分零散房源无VR看房)。
温馨提示
1、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不带电梯,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2、符合条件的分配对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意向登记。选择线上办理的,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特色创新栏目(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点击“安居”主题-我要办理-广州市-我要办理意向登记-在线办理,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选择线下办理的,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递交《广州市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3、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第二十五条、《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4〕2号)第十五条及《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5〕4号)相关规定,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意向登记、摇号预匹配房屋、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如意向登记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将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人员结构、家庭成员名下商事登记未发生变化,获得预匹配房屋后,无需进行资格复核,可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人员结构、家庭成员名下商事登记发生变化,需经资格复核符合保障条件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未按规定补正补齐资格复核资料的,将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及分配资格。
4、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咨询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也可致电公租房运营单位服务热线(电话:400-893-9111、400-790-1999)咨询。
5、申请家庭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下载《广州市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及《广州市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在2025年10月16日-11月6日期间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上述资料。
相关附件
附件1: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房源情况表

附件3、2025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开放样板房房源点及乘车指引

附件4、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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