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报告6764例
截至4月14日,全国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764例,其中境外输入588例;累计转归为确诊病例1297例,其中境外输入251例;累计解除医学观察4444例,其中来自境外输入10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023例,其中境外输入228例。
4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7例,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2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23例(境外输入228例)。
无症状感染者报告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日期。
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要求: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来源:央视新闻、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