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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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

2023年度缴存比例调整时间: 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3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缴存单位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将无法正常缴存2023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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