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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温馨提示

  关于参加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温馨提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 [2018] 9号)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 [2018] 2号)的规定,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

  关于参加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温馨提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 [2018] 9号)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 [2018] 2号)的规定,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

  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醒,请参加2020年度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尽早办积分(积分申请从受理成功至积分核定须时约2个月,来穗人员可随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办,网址: http://113.108.174.59/) 。

  申请人核定积分后,并符合2020年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的,才能参加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 年级学位。

  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将于2020年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网站公布,敬请有需要的来穗人员立即申办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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