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 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 号)要求,随迁子女必须先核定广州市积分制分值后才能参加南沙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总积分:广州市积分制分值+南沙区补充加分之和。
广州市积分制分值包括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两部分,指标内容和分值由市直接核定;
南沙区补充加分由区根据实际制定,最高不超过30分。
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分值表
注:如来穗人员属离异、再婚等情况,需提供能证明子女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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